
近期以来,接连看到或者听到网友在论述有关“蓝(红)颜知己”的问题,在累篇论述“蓝(红)颜知己”定义的同时,大抵给人有一种“蓝(红)颜知己”并不难觅的感觉,因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感触,在此斗胆凑凑热闹,欢迎商榷。
一、“蓝(红)颜知己”是不是存在?
在我看来,“蓝颜知己”这个词汇在更多意义上是针对“红颜知己”而来的,那么,大致上我们可以理解为女人的“男性知己”。另外从词汇的构成上来说,“知己”是主语,“蓝颜、红颜”只是一种类别的区分。如此,单纯从字面意义上来说,所谓“蓝颜知己”一般是指女性的异性知己,之所以不敢绝对,是因为凡事皆有例外,还是留点余地的好。
既然“蓝(红)颜知己”仅仅是“知己”中的一种,那么,判决它是否存在的前提当然是“知己”是否真的存在。毋庸置疑,“知己”是存在的,也是难得的,否则也不会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千古绝唱,也不会有“酒逢知己千杯少”、“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肺腑感叹。可见,“茫茫人海,知己难寻”确实不是一句空话。具体到我们个人来说,我们的一生中遇到过很多人,但只有少数的能够成为朋友,只有更少数的能够成为好朋友,只有凤毛麟角的能够成为知己,因为知己要志同道合,要惺惺相惜,是处于精神上的高度认同和行为上的充分认可基础上的心意相通,是一种立足于精神层面的吸引和共鸣。成为知己者,不一定要朝夕相伴,甚至可以素未谋面,也可以是完全不同世界的人。看过《亮剑》的朋友都知道李云龙和楚云飞这两个人,他们处在两个不同的阵营之中,狭路相逢时也一样会拼个你死我活,他们甚至做不成朋友,但他们却是知己。“知己”不是寻来的,能拥有,那是缘分和命运的垂青。古人说“白首如新,倾盖如故”,可见,对于知己,可遇而不可求。
既然“知己”本身已经非常难寻,那么,作为其中类别的“蓝(红)颜知己”自然更为难求了,但具体难求到什么地步呢?我说不好,我只承认在理想的状态下,它理应存在,但在现实的社会中,我鲜见有谁能以异性的“蓝(红)颜知己”自居超过五个年头。
请不要和我抬杠,您说的那种存留时间较长的关系,我想更大可能是指的情人关系,并非知己。
二、撩起“蓝(红)颜知己”的面纱
说起“蓝(红)颜知己”,我们不能不感谢网络,没有网络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可能也不会这么关注这种异性知己的关系。诚然,在现实生活中承担着太多压力的我们,需要一个宣泄的平台或者路径,由此虚拟的网络适时地填补了或者正在填补着这一角色的需要。在倾诉和宣泄面前,虚拟的网络世界远远比现实世界有包容和无忌的优势,也正是它的虚拟,才会使你敢于无保留地宣泄你的内心隐秘世界,所以你不要产生错觉,并不是你真的了解了对方才敢于宣泄,是对方的陌生和虚拟才让你没有了现实中的顾及。对方的劝慰并不是因为真的懂你才有了耐心和睿智,是你的不设防的倾诉激发了对方的幻想,或许在同一个问题上,对方的困惑和烦恼并不少于你。人穷其一生都可能不会真的了解自己,却为什么会相信一个陌生人通过短短的交流就会懂了自己呢?别人所了解的,仅仅是你很少的一部分,这一部分,还往往是你先透漏出来,希望别人了解的,这你能说是共鸣吗?
网络上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网络上的“知己”特别容易找,尤其是“蓝(红)颜知己”这种异性之间的“知己”,很少看到有人会对同性的倾诉有那么大的兴趣和耐心,也很少见到有人会对容貌奇差的异性产生浓厚的呵护欲望,这其中之味确实引人深思。莫非“知己”真的俯首皆是了?难道同性之间的“知己”已渐渐被人抛弃?果真如此的话,我想“知己”的定义也就该重新演绎了,也不知这算不算是社会的进步?
有人说“蓝(红)颜知己”是处于爱人和情人之下,朋友之上的异性,我想这个说法值得探讨,就其对你生活的重要性来说,这个说法可能没什么问题,但对于选择的要求来说,“蓝(红)颜知己”的标准将远远严格于情人,应处在情人之上。为何这么说呢?因为情人之间是有所求的,它不仅仅需要精神上的慰藉,还需要身体上的取暖;但异性知己之间呢,却只能是一种精神上的慰藉,这就要求对方是更无私无求的,完全付出的,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利他主义,它没有对对方身体的占有欲望,只在意精神上的相通和共鸣,这更是对人性面对异性的的一种考验,只要跨出一小步,那就不是知己关系了,充其量算作知己意义上的情人关系。试问,谁能把握得那么好呢?就算你把握得住,可是长久的交往之后你居然对对方没有肉体的渴望,那么对对方的魅力、自信打击的杀伤力也足够强悍的了,更何况,我们在寻找“蓝(红)颜知己”的时候,往往还是按照能够发展为情人或者情人之类暧昧关系的标准而量身定制的呢!
或许我们在网络上曾经有过很多聊得来的异性,甚至我们还一度欣喜遇到了传说中的“蓝(红)颜知己”,可是回过头来看看,今天我们继续交流着地,又有几个是曾经的“蓝(红)颜”呢?其生命力之短暂,更新之快速,你还能称之为“知己”吗?这些曾经的所谓异性知己的消逝,无外是时间久了,感觉淡了、想见面了,对方撤了、见了面了,见光死了、一度情人,劳燕纷飞了,除此之外,你还能列举些什么情况呢?
更有甚者,交往伊始往往以“蓝(红)颜知己”自居,时间不久就纠缠着见面的,我觉得这更是在亵渎着“蓝(红)颜知己”的称谓,真的想做对方的知己,那么又何必非要见面呢?就算是想和“知己”见面,却为何不想方设法去见同性知己而唯独对异性知己那么热情和情有独钟呢?因此,在很多的时候,我说,还真是有那么一种人,打着“蓝(红)颜知己”的旗号,其实为得不是“知己”,只是“蓝(红)颜”。由此看来,扯“蓝(红)颜知己”幌子,行情人之目的甚至单纯以得到对方身体为目的的人网络上大有人在。谁是?我不知道,知道了也没兴趣说,因为对我来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目前被“蓝(红)颜知己”这个说法弄迷糊了的人,能不能甄别你的“蓝(红)颜知己”真正的目的是什么,甄别不出来,你吃亏上当怨不得别人,更怨不得别人的是,你明明甄别出来了,却陷入了自己创造的所谓意境而甘心情愿地让你的“蓝(红)颜知己”得到了他真正想要的,等他离去时你却呼天喊地的那类人。其实在很多的时候,我们受的欺骗是来自于自己,并非对方的“幌子”做得多么的漂亮。
总之,有一个“蓝(红)颜知己”是我们的一种理想愿望,却也只能是一种愿望,你不要奢望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你就能做得到,想要什么,最好说出来,就算不说出来,也不要随便拿着“蓝(红)颜知己”的帽子乱丢,用欺骗的手段去获得什么,做人也就没有了意思,这又何必呢?
: 情感

